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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18-09-07 浏览:
1.教务处下发校公选课选课通知。
2.学生应根据所在年级选课时间,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第一次选课。
3.网上第一次选课未成功的学生,需在教务处二次放开系统时进行补选。
4.学生根据选课成功后的课表上课。
5.学生在课程结束时接受课程考核。
6.考核合格获得相应学分,考核不合格不计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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