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结合实际,特制定学院科级干部管理监督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党政领导干部洗发任用工作条例》党内法规为依据,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目标,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以预防为主,以事前监督为主,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发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促进干部健康成长,为学院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管理原则
加强对科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必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治党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注重预防,强化教育、爱护干部原则。
三、重点内容
一是政治纪律的执行情况,监管领导干部在政治上是否坚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和行动上能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监督领导干部是否能够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是否坚持职业道德情操,履职尽责,爱岗敬业;三是遵守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情况,严格遵守学校人事处颁发的工作纪律,做到按时上下班,实行请销假制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为师生服务。
四、建立科级干部学习培训和激励机制
科级干部通过自学、校内外专题培训、挂职锻炼等方式参加培训学习。科级干部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或贡献的,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或者优先提拔使用,并在年终津贴分配时酌情予以奖励。
五、建立科级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按照学校考核标准,加强对科级干部德、能、勤、绩、廉方面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诫勉,考核优秀的,予以奖励。
美术学院党委
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