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2023级设计学大类专业分流方案
按照我院2023级普通本科生招生方案和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2023级设计学大类招生入学的普通本科学生将在完成第1-3学期的素质教育通识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学习后,于第3学期期末进行专业分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由院党委班子、纪委班子、各专业负责人、相关辅导员、教学秘书组成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实施专业分流工作。
二、专业分流的基本原则
以学院为实施主体,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同时兼顾社会需求、专业发展和资源配置等因素,遵循志愿优先、择优选拔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分流工作。
三、专业分流对象
1.分流对象与分流专业
参加学院专业分流的对象为:2023年高考录取为我院设计学大类的全体学生。
分流后专业为: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4个专业。
四、专业分流方案
1.各分流专业接收计划:
专业名称 | 视觉传达设计 | 环境设计 | 产品设计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拟招班级数 | 2 | 1 | 1 | 1 |
可接收人数上限 | 60人 | 30人 | 30人 | 30人 |
2、分流后各班级限额:每个班级人数应不少于15人,不多于30人。如人数不足15人,则该专业(班级)将被取消,相关学生依据后续志愿分流。
3、专业分流教育:在填报分流志愿前,全院将集中组织一次专业介绍和引导,由各专业负责人对各自专业进行宣讲,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培养特色,确保分流工作顺利开展。
4、分流志愿填报及专业确定:采用线下填报方式,由辅导员负责发放和收取志愿表。学生按照自己意愿的优先顺序填写三个志愿。先根据学生第一志愿填报情况进行专业分流,若某一专业填报第一志愿的学生数超过该专业可接收人数上限,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排序进行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是指:学生入学后,第1-3学期,在校期间所有课程(包含通识课程的所有必修、选修课程)的总评成绩。
(1)依据综合成绩排序后,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同学,其第二志愿专业尚有空余名额的,根据综合成绩进行第二志愿择优录取。如第二志愿已无空余名额,则直接进入第三志愿录取。
(2)第二志愿未录取同学,第三志愿专业尚有空余名额的,根据综合成绩进行第三志愿择优录取。如第三志愿已无空余名额,则服从学院安排进入有空余名额的专业录取。
五、本实施方案由学院教务科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美术学院
2024年7月1日